鹤壁市淇滨区臻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海连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611MA9FBQ2F3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正阳1号楼第三层南厅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市监处罚﹝2026﹞247号
经调查,鹤壁市淇滨区臻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电动吸引器1台(型号:7A-23B,产品技术要求/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52540771,检验/生产日期:2020/03/24,使用期限5年),货值金额1150元。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电动吸引器1台(型号:7A-23B); 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2
鹤市监处罚〔2024〕10129号
当事人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M22”(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瑞恺迪强脉冲光治疗仪、“Darmeshine PRO”美容仪、“German technology”美容仪;2、罚款53852元。
53852.00元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