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荷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6MAEKYKJM1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白马镇乐门大道9号A栋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6〕6612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30日09时44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S218郑家坞方向K226+800路段检查时发现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违法超限运输。<br>
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玖拾元整。
1539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2
金路政罚﹝2026﹞40J221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叁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叁元整。
1233.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3
金路政罚〔2026〕6683
2026年3月11日9时33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鐄康、洪建福在浦江县G351K267+400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09730D/鄂A2V59挂货物满载,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方海城驾驶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所属的浙G09730D/鄂A2V59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从兰溪市装载一车石子运往浦江县。随后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实施现场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4.89吨,载运货物可分解。驾驶员方海城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零伍元整。
10105.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4
金路政罚〔2026〕6675
2026年1月29日14时35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吴鐄康、洪建福在浦江县G351K264+200路段巡查时,发现车辆浙G03222D车混凝土遗洒造成路面污染。经查驾驶员王先龙驾驶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的浙G03222D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装载混凝土运往通济湖,因装载不规范导致混凝土遗洒公路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该段公路为沥青路面。当事人的行为未造成其他损害。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5
金路政罚〔2026〕6650
2026年1月28日9时44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邵晓东、郑世远巡查至浦江县G351 K267+150路段,发现车号为浙G09053D的六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满载货物。经检查相关证件及询问,驾驶员邓交武驾驶浦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的浙G09053D的六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横溪装载了一车石子开往顺字有限公司。随后车辆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该车至 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实施现场称重检测,经过磅该车车货总重88.48吨,载运货物可解体,超限率80.57%,驾驶员邓交武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玖佰元整。
119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6
金路政罚﹝2026﹞661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2日09时12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黄郑线K1+660海塘灯控路口北路段检查时发现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滴漏,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7
金路政罚〔2026〕4014
2025年12月11日14时17分,浙G31876D/冀B8H24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行经G351国道浦江方向K291+88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4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41吨,超限率33.49%。
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壹元整。
991.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5
8
金路政罚〔2025〕401708
2025年12月12日10时49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G351线K286+15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01256D/冀BRB84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经引导该车至义兰公路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现场人员是龙治水。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4.4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42吨,超限率31.47%。。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陆元整。
1686.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5
9
金路政罚〔2025〕66681
2025年11月11日,浦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朱晨阳、张正大通过公安监控平台取证:发现2025年11月11日15时55分,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车辆浙G03222D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在S218 K225与七郑线交叉口路段时车身开始洒落水泥混凝土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经勘查受污染的公路路面长达12米。该段公路为沥青路面,当事人的行为未造成其他损害。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10
金路政罚〔2025〕66649
2025年11月3日10时18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盛情、张顺利在浦江县S219 K125+900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00659D/冀B38UL挂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杰驾驶浦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马分公司所属浙G00659D/冀B38UL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兰溪装载了一车石子运往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随后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实施现场称重,该车车货总重83.39吨,载运货物可解体。驾驶员张杰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9355.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