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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汇明奕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殷久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9MACRBJPB4U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三根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碚市监处罚〔2026〕4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两次共花费25000元,向社会非法改装加油机技术人员购买改装加油机计量作弊技术方法,通过改变加油机主板芯片中正常计量程序破坏其法定准确度,使其在成品油贸易结算中对不特定消费者实施缺斤少两行为获得非法利润,涉案货值金额1472余万元。现查明案发期间违法所得情况分别为:油品名称总油量(吨)应销油量(吨)实销油量(吨)多出油量(吨)多出油量(升)违法所得(元)采购初期末期92号汽油7640.979.33755.64767.3311.6916232.34126734.9295号汽油280.525.0511.61293.94298.354.416119.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之规定,构成破坏加油机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赔偿消费者损失、改正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加油机计控主板16块; 2.没收违法所得221660.15元; 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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