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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国云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MABUNC7Y5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育才路233号-237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市监处罚﹝2024﹞305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3月12日销售给***公司韭菜16斤,再由***公司销售给某校。当日,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校采购并使用的韭菜进行了抽检,经检验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的韭菜抽样检验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数量较少,货值金额较低,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2元;2.处罚款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的韭菜抽样检验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数量较少,货值金额较低,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三项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2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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