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浙浦泵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勇斌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687890977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照洋村八区7号(温岭市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7号楼1单元3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5﹞123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规格型号为JET80-1100、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4的喷射泵(微型泵)经抽样检测为不合格。计经营额273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的水泵并处罚如下:1、罚款28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2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的水泵并处罚如下:1、罚款28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20元。
280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