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煜和堂(天津)养生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明注册资本:0.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MADPNMDG26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道新开路37号底商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东市监处罚〔2015〕632
经查:当事人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从事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经营活动,为经营所需,在美团平台设立了“煜和堂.中医推拿.艾灸.经络调理(天津站店)”网店,并通过该网店发布了店铺介绍和多个养生保健服务产品的广告,为吸引顾客购买上述养生保健服务产品,在网店页面发布了含有“千万客户零差评,偏头痛头疼头晕减少 ,疼痛缓解,消除痉挛,...”的广告内容。对于“千万客户零差评”的内容,经查询该网店评价栏内的信息,显示有消费者给出“很糟、实名差评,服务很不好,差劲”的评价内容。上述评价与当事人在美团网页发布的“千万客户零差评”的广告内容不符。该行为满足发布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曾在美团网店发布过“超5000+顾客选择、偏头痛头疼头晕减少,疼痛缓解,大椎包消失;消除痉挛、推散结节,等广告内容,在本机关到当事人店现场检查之前已删除。当事人从事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无诊断、治疗疾病等医疗服务经营资质,其在发布的养生保健服务产品广告中,含有“偏头痛头疼头晕减少,颈肩部板滞减轻,疼痛缓解、消除痉挛、推散结节...”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该行为满足发布违法广告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于2024年4月14日与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商户入驻服务合同》并付费8800元/年,利用其提供的信息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美团平台发布商品广告。商业广告行为所产生的广告费用应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所耗费的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推广、发布等方面。本案所涉及的广告,其内容是由当事人公司内员工自行设计、制作后通过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系统自行操作确认,因此本案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均为当事人。当事人除支付员工工资以外无需支付广告设计、制作费用,与广告发布过程所产生的信息服务费用均无法独立进行核算,故本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现当事人网店已删除上述违法广告。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