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玲美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802MA2YHNJLXK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湖二村矮陂路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龙门处罚〔2026〕3508020001202601160001号
1.当事人销售的农家薯片是向福建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购入,分为农家红薯片和农家紫薯片两种,购入价格均为8元/斤,规格均为10斤/箱。当事人于2025年1月期间,共购入“农家红薯片”5.5箱,购入总价为440元,“农家紫薯片”数量1.5箱,购入总价为120元。
2.当事人主要在网络平台销售上述产品,因整箱包装不易销售,便在店内自行分装后以小包装形式进行销售。当事人在网上购买透明包装袋,并在包装袋上粘贴打印的标签,其标签内容来源于所购农家薯片的纸箱外包装,标签内容为“闽太郎 农家薯片 食品名称:农家薯片 配料:鲜地瓜,木薯粉,食用白砂糖 产品标准代号:DBS 35/001 产品类型:打浆烘烤型 保质期:12个月 生产日期:2025/12/13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35082500580 贮存条件 制造商:连城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净含量 食用方法 营养成分表等”。为了更直观体现该产品是连城特色,当事人制作标签时将制造商名称“福建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写成“连城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分装的规格有100g/袋、500g/袋两种,其中 100g/袋的售价为9元/袋,共计分装30袋;500g/袋售价为23.9元/袋,共计分装15袋。截至案发,上述分装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经营额总计为628.5元(计算方式:9元/袋×30袋+23.9元/袋×15袋),违法所得为460.5元(计算方式:628.5元-(30袋×100克+15袋×500克)/500克×8元)。
3.至案发止,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在案发后已停止分装行为,剩余产品自行食用。
4.当事人购进农家薯片时,查验了供货商福建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保留有进货单据,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
5.当事人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平台上无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
-元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