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绍先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425MA3CM3B951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308国道以南、防汛路以东永锋社区25号楼2单元1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1-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姜**,阳谷县顺通物流有限公司,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商河县人民法院
2
2021-01-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姜**,阳谷县顺通物流有限公司,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商河县人民法院
3
2020-12-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姜**,阳谷县顺通物流有限公司,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商河县人民法院
4
2020-12-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姜**,阳谷县顺通物流有限公司,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商河县人民法院
5
2020-12-0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姜**,阳谷县顺通物流有限公司,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商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30
2021-03-23
(2021)鲁01民终27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与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21-2773号崔**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2-07
2021-01-08
(2020)鲁0126民初41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与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31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2-07
2021-01-08
(2020)鲁0126民初36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与姜**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04.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3-30
2019-12-05
(2019)鲁0126财保2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与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425202500363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另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
0.00元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8
2
371425202500355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1000.00元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2
3
371425202500336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750.00元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5
4
370112202400036
2024年01月11日 09时47分,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济南捷诚停车场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吕左伟驾驶的鲁NF8043(黄色)鲁N110P挂(黄色)车辆进行道检查,执法人员杨雷、吴义峰向吕左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载煤,从齐河到唐冶,运输费用是800元,驾驶员吕左伟提供出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及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件,经运政系统查询有效。经勘验得知,该车挂车鲁N110P挂(黄色)现状与营运证办理登记时货厢栏板内高度明显不符,该车为了多装货物,在货厢栏板上方加装帆布,经测量,该车实际货厢内高度为1000mm,该机动车登记证书标注的货厢栏板内高度为600mm,该车货厢栏板加高了400mm,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吕左伟对勘验结果无异议。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上述情况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复印件为证。经调查认定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2024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告知了吕左伟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吕左伟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1-11
5
371328202300276
齐河县双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柒仟伍佰元整
7500.00元
山东省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