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茗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2MA7JCXNN7A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团结西路华星底商住宅楼59幢-1楼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市监处罚【2023】8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22日办理营业执照,于2022年4月21日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于2022年4月开始在位于阜康市九运街九龙农贸建材市场商铺2#楼15、16号的新疆茗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油炸花生和油炸蚕豆,至2022年8月停业,2023年6月24日开始生产,2023年6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无食品加工小作坊原辅料进货查验相关票证记录、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不全;生产车间隔壁房间角落精制盐、白糖、5304牛肉味粉香精(食品添加剂)混放在一起,食品添加剂未专柜存放,无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加工间及原材料库房未见防蝇设施;原材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区域未分开;五名工作人员均未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责令当事人对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进货查验票据不全的、未设置防蝇防鼠等设备的行为于7日内改正,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对当事人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进货查验票据不全的、未设置防蝇防鼠等设备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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