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全汇鲜肉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丽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3MA1F8UC47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向阳街3委2组雷炎大街路北兴盛路西司法局住宅楼一层商服南数第一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9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海伦市全汇鲜肉批发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283MA1F8UC477,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朱丽娟,注册日期:2022年08月01日,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经营场所: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向阳街3委2组雷炎大街路北兴盛路西司法局住宅楼一层商服南数第一门。
2026年4月8日,我局接到举报人现场举报,反映当事人擅自使用“大庄园肉业、大庄园牛羊肉”背景标牌,在经营场所大门显著位置使用“大庄园羊肉”字样,误导消费者,其无任何大庄园商品。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大庄园”背景标牌及字样属实,未发现经营场所冷冻柜内有“大庄园”肉类相关产品。
2026年5月20日,我局收到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寄的《举报维权申请书》《商标注册证》,证明举报人已注册商标,确认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于当日进行立案。
经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一面墙上,贴有2米(长)*1米(高)的背景标牌,上有“大庄园肉业、大庄园牛羊肉”字样,“大庄园牛羊肉”突出使用,下配有羊肉卷图样;在当事人进入经营场所内的门玻璃上,有不干胶大字“大庄园羊肉”字样。当事人陈述,“大庄园”背景标牌及字样是销售“大庄园”产品时,由“大庄园”业务员制作、张贴,停止销售后未及时清除。当事人未提供销售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经营者朱丽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以及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2、《现场笔录》一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情况。
3、对经营者《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
4、《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书》一份,证明举报人举报情况。
5、《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维权申请书》一份,证明举报人提供商标注册相关信息。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