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宏茂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小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26MA2KPM1YX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东路41号(自主申报工改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3〕651号
当事人宁海宏茂饭店在未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许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3 年3月30号开始,在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东路*号开设“拾月饭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营面积120平方米)。因当事人未依法建立财务账册和进销货台账,故货值金额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3年6月1日,被本局查获。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经营时间较短,及时整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使当事人认识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危害,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决定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