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百年男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 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03MA19KY0L0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永平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向市监处罚[2023]38号
经查:2023年10月初,当事人去广州白马服装批发市场进货时,购进带有“”(始祖鸟)商标标识的短袖50件;带有“”(迪桑特)商标标识的短袖30件、长裤50条;带有“”(可隆)商标标识的卫衣30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在其位于佳木斯市向阳区永平巷的“佳木斯市向阳区百年男装店”对外销售。经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迪桑特(中国)有限公司和可隆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产品属于侵犯亚玛运动加拿大公司“”注册商标、迪桑特中国知识产权管理公司“”注册商标和可隆体育中国(知识产权)私人有限公司“”(可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进货价格为:带有“”(始祖鸟)商标标识的短袖20.00元/件;带有“”(迪桑特)商标标识的短袖20.00元/件、长裤40.00元/条;带有“”(可隆)商标标识的卫衣30.00元/件。销售价格为:带有“”(始祖鸟)商标标识的短袖40.00元/件;带有“”(迪桑特)商标标识的短袖40.00元/件、长裤80.00元/条;带有“”(可隆)商标标识的卫衣60.00元/件。截止案发,当事人共销售出去带有“”(始祖鸟)商标标识的短袖8件;带有“”(迪桑特)商标标识的短袖7件、长裤9条;带有“”(可隆)商标标识的卫衣10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二)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违法经营额共计900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023年10月26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计一页。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2. 2023年10月26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计一页。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3.2023年10月26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计二页。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始祖鸟)、“”(迪桑特)、“”(可隆)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现场情况。
4.2023年11月6日,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计七页。证明当事人涉嫌经销侵犯“”(始祖鸟)、“”(迪桑特)、“”(可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购进时间、进货来源、进销货价格、销售情况和违法经营额的违法事实。
5.2023年10月26日,“”商标的权利人亚玛运动加拿大公司的授权人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商标的权利人迪桑特中国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的授权人迪桑特(中国)有限公司和“”商标的权利人可隆体育中国(知识产权)私人有限公司共同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北京中智广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请求书、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等打假复印材料三份计八十三页。证明亚玛运动加拿大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佳木斯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