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一嗑香瓜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方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81MA0GYC5U7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古交市大川西路万事发商城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交市监处罚〔2024〕73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在古交市一嗑香瓜子店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先用标准砝码器对店内电子秤进行了检定,电子秤经检定符合标准,后对店内销售的馋猫压饼进行抽样称重。其中,花椒叶味有7袋,芝麻味有8袋,包装袋标注净含量150g,逐一进行称重,显示带包装实际称重均为145g,现场抽样称重结果为:实际含量与标注净含量不相符,据以上事实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
当事人于2024年5月21日,从山西飞旺食品商行购进,(有山西飞旺食品商行提供的进货凭证)馋猫压饼2箱,芝麻味和花椒叶味各一箱,40袋/每箱,进价120元/箱,3元/每袋,售价5元/每袋。当事人自购进至2024年6月18日期间售出馋猫压饼65袋,余15袋,花椒叶味剩余7袋,芝麻味的剩余8袋。货值金额为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合法的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照片、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实际含量与标注净含量不相符定量包装馋猫压饼的事实;
3.销售进货凭证一份,证明当事人定量包装压饼购销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拟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