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福相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MA149WQY2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北凯旋路4888号中泰新光复路市场仓储中心z-2-2栋107-2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宽)行处罚决﹝2026﹞0407号
当事人在宽城区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依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宽城区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建设工程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从事建设工程垃圾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设工程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虽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但当事人承诺若再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将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加重处罚,符合屡教不改、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等情节严重情形,根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
3400.00元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5-26
2
(长宽)行处罚决〔2026〕0402号
当事人在宽城区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依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已改正违法行为。
2000.00元
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4-21
3
(长宽)行处罚决(2025﹞04026号
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宽城区小南街,与市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交接了当事人驾驶的大货车。经调查,该车为长春市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力公司”)所有,张小义和赵立为福力公司的司机,张小义和赵立在现场提供了《长春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编号为:长春建运-20240191),但没能提供应随车携带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当事人在长春市宽城区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责令立即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