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泽鱼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1MA2E2N8U3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财富家园1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2025)浙1121民初337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
孔**
青田县人民法院
2
2024-03-25
(2024)浙1121民初67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
孔**
青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青鹤办罚决字〔2024〕第000043号
现查明,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于2024年03月25日10时10分在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圣旨街59号青田县国都大酒店店外人行道上随意堆放石膏板、砖块等建筑垃圾1处,经丈量,长3.3米,宽0.8米,占地面积为2.64平方米,现场未设置围挡,无临时占道审批手续,该处建筑垃圾是青田县国都大酒店装修墙面拆除产生,装修由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承包。执法人员立即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青鹤办责改通字〔2024〕第 HC-0066号)给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经营人赵泽鱼,责令其在2024年03年26日14时00分前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03月26日10时15分经复查,青田县宁泽装饰工作室已改正违法行为,将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干净。
建议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