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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新华街大富牛排炭火烤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2MA141U2F5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桦甸市新安大街上海花园A区7号楼10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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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4〕105号
经查,当事人从事自制饮品经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未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截止至2024年6月17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共销售自制饮品8杯,货值154元,在店内共销售自制饮品12杯,货值255.6元。2024年7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桦甸市新华街大富牛排炭火烤肉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外卖平台和店内菜单上的自制饮品已经全部下架,店内销售记录中未见销售自制饮品,现场未发现有自制饮品经营行为。
经查,当事人从事自制饮品经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未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截止至2024年6月17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共销售自制饮品8杯,货值154元,在店内共销售自制饮品12杯,货值255.6元。2024年7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桦甸市新华街大富牛排炭火烤肉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外卖平台和店内菜单上的自制饮品已经全部下架,店内销售记录中未见销售自制饮品,现场未发现有自制饮品经营行为。当事人从事自制饮品经营未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未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对经营环境进行改造,积极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也可用于当事人日后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之规定,办案机构建议对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不予没收。当事人于2024年4月12日在美团外卖平台经营水果捞,本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销售数量少并能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办案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章第十二条第(二)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办案机构建议减轻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09.6元;2、罚款1000元。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09.6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4
2
桦市市监处罚〔202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9日开始使用“跃臣云专家-美食版”收银系统,该收银系统自动对消费金额尾数为角的情况按“四舍五入”处理。消费者无异议,买单付款后,收银台出具“结账单”小票给消费者。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6日期间,当事人在开展餐饮服务过程中,“跃臣云专家-美食版”收银系统通过“反向抹零”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共计77次,金额合计11元。2024年1月16日,当事人在接到本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立即联系了软件公司,调整了收银系统“四舍五入”功能,之后未再出现“反向抹零”的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行为,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因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查找。当事人为履行退款义务,于2024年1月17日在餐厅大门口张贴《致顾客退款通知书》,公告查找,主动退还举报人的多收价款,举报人并未收取。截至调查终结日,无消费者联系当事人退款,退款金额为0。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4年1月13日,本局接到对桦甸市新华街大富牛排炭火烤肉店“反向抹零,加价收款”的举报。2024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到桦甸市新华街大富牛排炭火烤肉店进行现场检查,主要负责人魏玉娥全程配合调查。执2024法人员检查了当事人电脑“跃臣云专家-美食版”收银系统中订单结账单等内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2024年1月13日13:27分的结账单中消费209.70元,“反向抹零”0.30元,实收210.00元,多收了消费者0.30元,举报人所诉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局于2024年1月16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9日开始使用“跃臣云专家-美食版”收银系统,该收银系统自动对消费金额尾数为角的情况按“四舍五入”处理。消费者无异议,买单付款后,收银台出具“结账单”小票给消费者。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6日期间,当事人在开展餐饮服务过程中,“跃臣云专家-美食版”收银系统通过“反向抹零”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共计77次,金额合计11元。 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已涉嫌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的行为。 处罚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关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拟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1元; 2.罚款1500元。
15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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