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海东乐都区益民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斌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202MABJD8YH2M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新乐大街10-7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执法证字第29020130038号﹝乐﹞市监罚﹝2024﹞15号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1、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132元;
2000.00元
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6
2
东乐都城北市监罚字﹝2024﹞15号
2023年9月21日下午,我局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有顾客称在益民大药房购买到的阿胶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柜子第二层发现了一盒“山胶源”牌阿胶,经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经了解,2023年9月12日,当事人以每盒113元的价格从一个名叫李来贵的老乡手中购进37盒“山胶源”牌阿胶,货值达7400元,进货时没有履行查验义务,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陆续以每盒200元的价格给董威立销售了36盒,获违法所得3132元。2023年9月22日,董威立到我所举报称其购买到的“山胶源”牌阿胶为假冒伪劣食品,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11日给山东省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协助调查,东阿县市场监管局回复“经查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未查询到山东古济堂阿胶有限公司信息”,以上事实表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2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3132元; 4、没收“山胶源”阿胶1盒。
2000.00元
乐都区市监局城北市场监管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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