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联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源辉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11MA37NXFE4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299号高能金域名都12栋81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德市监处罚﹝2026﹞16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0年1月与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含产品附加费/液氮储罐:租金5000元/月),于2020年2月以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为使用单位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容13赣E00079(20)],开始将压力容器(液氮储罐产品编号:19YLZ53160756)出租给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投入使用(用于储存液氮)。当事人将该压力容器(液氮储罐产品编号:19YLZ53160756)出租投入使用后三年内(至2023年1月),未申请首次定期检验,使用至今未能提供相关定期检验报告。当事人与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压力容器(液氮储罐产品编号:19YLZ53160756)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的相关内容,该压力容器(液氮储罐产品编号:19YLZ53160756)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当事人负责。在2023年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当事人以5000元/月的标准出租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液氮储罐产品编号:19YLZ53160756),并以5000元/月的标准收取租金至2025年9月,违法所得共计16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4年本)》及说明第七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第十一条第一项“销售、出租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裁量基准】(一)属初次违法且涉及设备数量 3 台(套/单元)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十一万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出租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0000元;2.罚款30000元;以上罚没合计共190000元。
30000.00元
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