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福牌沙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永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22MA6GY94U3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翰林农贸市场D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州市监处罚[2024]0047号
经查明,以上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该批次抽检不合格沙发凳是盘州市福牌沙发店购买原材料来自己加工生产的,购进原材料的成本价是80元,共做了2个沙发凳,销售了1个(就是被抽检样品1个),自己使用了1个,销售价100元1个,销售总收入100元,货值金额是200元,获得利润2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以上抽检不合格沙发凳原材料的进货单据。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现场张贴了《沙发凳产品质量不合格召回公告》,未召回到相关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08月18日,抽样人员现场填写的《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抽样工作单》(NO:2307547)复印件1份,证明了抽样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沙发凳进行抽样,记录相关信息的事实;
2.2023年11月22日,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30400915号)一份,证明了当事人销售的沙发凳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3.2023年12月22日,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明了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及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且不申请复检的相关情况的事实;
4.2023年12月22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拍摄取证的照片4张,证明了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的事实;
5.2023年12月22日,执法人员送达的《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盘州市监限提〔2023〕208号)及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了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事实;
6.2023年12月22日,当事人提供的《沙发凳产品质量不合格召回公告》原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主动向社会召回已销售不合格沙发凳的事实;
7.2024年1月22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身份事实;
8.2024年1月22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资格的事实;
9.2024年1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销售该批次不合格沙发凳相关情况等事实;
10.2024年1月22日,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的事实;
11.办案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提取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页面截图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事实。
以上证据及笔录均由当事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调查人及被调查人签名按印认可并经调查属实。
2024年01月23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盘州市监罚告〔2024〕0047号),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本局视为当事人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0.03万元#
300.00元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