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NG7M2F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0
(2026)赣0983民初493号
追偿权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2-26
(2025)赣0983民初10733号
委托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3-10-23
(2023)赣0983民初695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熊**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1-10-26
(2021)赣0983民初645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中心支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1-09-02
(2021)赣0983民初522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中心支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1-09-01
(2021)赣0983民初522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中心支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1-03-05
(2021)赣0123民初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戴**,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义支公司
安义县人民法院
8
2020-10-27
(2020)赣0983民初610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0-07-23
(2020)赣0983民初383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31
(2025)赣0983民初855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杜**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刘涛;刘立新;陈细寒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0
2020-11-27
(2020)赣0983民初610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宁交超罚﹝2025﹞0065号
赣C0380U(三轴)载货汽车在武宁县S305线清江处路段行驶。被武宁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49.80吨,限载25吨,超限超载24.80吨,超限率99.2%。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整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武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2
杭路政罚﹝2025﹞3031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04日03时27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03省道25K+5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1342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3
奉新交罚﹝2025﹞04047号
超限超载
责令改正,并处罚金11500元
11500.00元
奉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4
4
永修交超罚﹝2025﹞0040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赣C0827U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8
5
永修交超罚﹝2025﹞0010号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赣C8248U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并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三章序号82严重违法程度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3
6
粤惠仲交罚﹝2025﹞00047号
2024年07月30日02时21分,你(单位)使用赣CAZ525重型半挂牵引车在X243仲恺沥林(地址:惠州市仲恺区沥林镇英山路鹅室路口(公交站)往东莞桥头镇方向350米处)路段经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检测发现,该车载货总重51.435吨,轴数是6轴,限重49.000吨,超限2.435吨。经查证,该车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你(单位)有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数据,告知函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7
7
德安交超罚﹝2024﹞0156
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赣C3P567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消除违法行为
3900.00元
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1
8
奉新交罚﹝2024﹞04110号
超限超载
责令改正,并处罚金8000元
8000.00元
奉新交通运输局
2024-05-30
9
洪交超罚﹝2023﹞01141211号
由刘作元驾驶高安市龙涛汽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号牌为赣C3P567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7月07日22点23分途经南昌市G105公路K1672+800处公路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经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电子检测称重设备现场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1.290吨,车辆轴数为6轴,车货总质量限定49吨,该车超限12.290吨,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车货总质量)行驶公路。经调查该行为被执法人员查证属实,有询问笔录、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车辆检测单、抓拍照片及视频为证。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27
10
庐山交超罚﹝2023﹞0160号
超限17.255吨
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8500.00元
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