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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振涛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5MA2CLC9J1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田胡路328号17幢309B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7
(2023)浙0225民初175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公司
王**,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象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5〕521108
2025年1月9日15时6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1-0814:29:27车号为浙B2N359在X111(崇新线)崇福方向K16+5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5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57吨。
-
1015.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5
2
甬路政罚﹝2025﹞2040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1月16日06时57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2(嘉象线)高塘岛、鹤浦方向K305+630检查时发现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2
3
甬路政罚〔2024〕212942
2024年7月22日10时57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9 15:40:12车号为浙B2F832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7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77吨。
-
29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30
4
甬路政罚〔2024〕211508
2024年7月22日10时57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9 15:40:12车号为浙B2F832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7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77吨。
-
29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06
5
甬路政罚﹝2024﹞16120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14日18时51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北侧连接线兴中路K1+400检查时发现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25.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06
6
甬路政罚﹝2023﹞152207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16日08时41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08(石三线)鹤铺、高塘方向K28+390检查时发现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3-11-20
7
甬路政罚﹝2023﹞152206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1日06时38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08(石三线)鹤铺、高塘方向K28+390检查时发现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陆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陆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561.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3-11-20
8
甬路政罚﹝2023﹞15220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04日12时32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9(舟鲁线)柴桥方向K87+550检查时发现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3-11-20
9
甬路政罚﹝2023﹞151439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4月12日20时57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12(甬小线连接线)镇海方向K0+150检查时发现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裕豪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镇海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