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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云惠生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邵兰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81MACXB2NE54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龙溪路与红枫街交汇口一楼铺面由西至东4号、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澄处罚〔2025〕107号
据调查, 当事人澄江市云惠生鲜店(邵兰花)在凤麓市场内租用澄江市国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固定经营摊位从事蔬菜销售,据经营者(负责人)邵兰花陈述,其销售的 蔬菜每天早上从澄江东门翠竹湾农贸市场内蔬菜批发商处购进,蔬菜批发商从昆明东三环的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到翠竹湾农贸市场内流动批发,无固定经营场所,未出示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材料。经查明,检验不合格的该批次螺纹椒澄江市云惠生鲜店(邵兰花)于2025年6月5日进货一箱,净重7公斤,进价8元/公斤,销售价10元/公斤,按销售价计货值金额共计70元;截止2025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书等并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澄江市云惠生鲜店(邵兰花)销售的该批次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螺纹椒)已销售完没有库存,其中市场监管局付费抽样6公斤收款60元,市场销售1公斤收入10元,7公斤总的销售收入70元,获利润14元,即:累计获取违法所得70元。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经综合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元整(¥70.00元); 2.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上述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佰柒拾元整(¥270.00元),上缴国库。
200.00元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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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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