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福城 | 注册资本:10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5705376462K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永泰县长庆镇尾洋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0
(2022)闽0125民初155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徐**
冯**,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郑**
永泰县人民法院
2
2022-06-15
(2022)闽0125民初155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徐**
冯**,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郑**
永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6
2022-06-21
(2022)闽0125民初1553号
运输合同纠纷
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徐**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2-30
2018-07-26
(2018)闽05民初41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与福州新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5-12-04
2015-12-04
(2015)晋民初字第9296-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晋江市陈埭镇福和兴食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4-11-10
2014-11-10
(2014)樟执审字第88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行政非诉行政裁定书(2014)樟执审字第88号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税一稽罚﹝2025﹞16号
其他违法
根据《中华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福建省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3号﹞第六类第45项的规定,拟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50万元的罚款。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