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秀菊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MA455LQRX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三阳乡G327国道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北角5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5
(2025)苏0312民初85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杨**,焦作汉风汽贸有限公司,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刘**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9
(2025)苏0312民初85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刘**,焦作汉风汽贸有限公司,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杨**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1
(2025)豫0823民初95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王**,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武陟县人民法院
4
2025-01-21
罚款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5
2025-01-08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武陟县人民法院
6
2025-01-03
(2024)豫0823民初8282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王**,刘**
武陟县人民法院
7
2024-12-17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武陟县人民法院
8
2024-12-17
(2024)豫0823民初6276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武陟县人民法院
9
2024-12-12
(2024)川1824诉前调2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胥**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孔*
石棉县人民法院
10
2024-11-27
(2024)豫7101行初92号
罚款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3
(2025)苏0312民初85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刘小林;杨耀东;焦作汉风汽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6-30
(2025)苏0312民初85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刘小林;杨耀东;焦作汉风汽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1
(2024)豫0823民初6264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陟县人民法院
4
2022-06-16
(2022)豫0882民初100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尚**
裁判文书
沁阳市人民法院
5
2022-04-14
(2022)豫0882民初100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沁阳市人民法院
6
2022-01-16
(2021)豫0823民初2870号
合同纠纷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武陟县人民法院
7
2021-11-04
(2021)豫0823民初317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申*
裁判文书
武陟县人民法院
8
2021-08-08
(2021)豫0823民初287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刘**,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陟县人民法院
9
2021-08-08
(2021)豫0823民初317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
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0-20
2023-04-11
(2023)鄂09民终8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与李**、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66011.29元
民事案件
2
2023-07-04
2023-05-12
(2023)冀0304民初36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秦皇岛佳周物流有限公司、杨**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9-02
2021-07-27
(2021)豫1602民初110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口市星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薛**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6501.7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8-05
2022-06-10
(2022)豫0882民初100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尚**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74064.53元
民事案件
5
2022-08-05
2022-04-01
(2022)豫0882民初100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尚**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30
2022-06-28
(2022)晋0525民初480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吕*、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15
2022-05-28
(2022)皖1302民初275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宿州维斯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黄**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07
2021-09-30
(2021)鲁0781民初664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吕*、杨**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1-28
2021-08-30
(2021)豫0823民初3173号
合同纠纷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0947.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1-28
2021-08-24
(2021)豫1702民初38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8588.4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鹤淇交执罚字﹝2025﹞第1200018号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P8669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豫HP8669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元
淇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5
2
豫新辉交执法罚﹝2025﹞第1201013号
申保龙驾驶鲁Q506ER豫H20R7挂豪瀚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辉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12-09
3
371728202500049
2025年02月23日02时43分,在通过东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设置的东明县大屯镇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豫HP0920、豫H8E31挂(黄色)逆行逃避检测过磅,执法人员甄运刚、丁中涛向驾驶员米豫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执法人员的引导下重新通过大屯监测点。东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设置的东明县大屯监测点(S328(下行)K138+50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监测点时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车辆牌号为豫HP0920、豫H8E31挂(黄色);车辆轴数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9.100(59100千克);超限10.100吨(10100千克);超限率20.61%。2025年02月23日15时45分执法人员引导该车到明通物流停车场进行过磅称重,该车重为57.920吨,核载为49.000吨,超限为8.920吨,超限率18.20%。该车逆行通过大屯监测点扰乱动态监测,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肆仟元整
4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23
4
370830202401229
2024年09月24日 22时54分,豫HP0920(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K318+400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4.550 吨,超限5.550 吨,超限11.33%(10%以上30%以下)。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执法证号:****)、于洪奎(执法证号:****)对豫HP0920(黄色)、豫H8E31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5.5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米豫川与车辆所有人属雇佣关系,经审查米豫川所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本运次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行为。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10-29 向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米豫川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9
5
370830202401230
2024年10月17日 00时57分,豫HP0920(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4.85 吨,超限5.85 吨,超限11.94%(10%以上30%以下)。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执法证号:****)、于洪奎(执法证号:****)对豫HP0920(黄色)、豫H8E31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5.85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米豫川与车辆所有人属雇佣关系,经审查米豫川所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均在有效期内。本运次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行为。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10-29 向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米豫川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9
6
370830202401226
2024年08月01日 23时48分,豫HP0920(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K318+400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3.950 吨,超限4.950 吨,超限10.10%(10%以上30%以下)。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执法证号:****)、于洪奎(执法证号:****)对豫HP0920(黄色)、豫H8E31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4.9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米豫川与车辆所有人属雇佣关系,经审查米豫川所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名均在有效期内。本运次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行为。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10-29向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米豫川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陆佰元整
6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9
7
370830202401228
2024年08月12日 01时51分,豫HP0920(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 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4.050 吨,超限5.050 吨,超限10.31%(10%以上30%以下)。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执法证号:****)、于洪奎(执法证号:****)对豫HP0920(黄色)、豫H8E31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5.0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米豫川与车辆所有人属雇佣关系,经审查米豫川所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均在有效期内。本运次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行为。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10-29 向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米豫川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9
8
J370881202400311
2024年10月15日 21时58分,车牌号为豫HP0920(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27线K252+969曲阜方向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显示车货总质量60.060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1.060吨,超限率22.57%,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并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徐波、徐明对前来处理豫HP0920(黄色)超限运输行为的米豫川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米豫川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询问笔录、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认定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米豫川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米豫川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165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9
J370881202400312
2024年10月01日 18时09分,车牌号为豫HP0920(黄色)豫H8E31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27线K252+969曲阜方向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显示车货总质量57.457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457吨,超限率17.26%,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并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徐波、徐明对前来处理豫HP0920(黄色)豫H8E31挂(黄色)超限运输行为的米豫川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米豫川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询问笔录、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认定武陟县利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米豫川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米豫川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10
豫新交执法罚字﹝2024﹞第0413003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罚款9500元
95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