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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惠民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仕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49G2K61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黄金口村特1号黄金口岸经济适用房小区(二期)第201号楼2、3号房-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5
2023-02-14
(2023)鄂0105民初510号
产品责任纠纷
周*、武汉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惠民苑店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4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3日从总部武汉谊品配送中心订购20250316批次金典纯牛奶,生产日期为20250316,保质期6个月。共购进48盒,进货价为3.25元/盒,总进价为156.12元。售价为4元/盒,当事人已售出45盒,其中举报人于2025年10月22日购买涉案批次金典纯牛奶1盒,已超过保质期36天;2025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的3盒涉案批次金典纯牛奶,已超过保质期38天,当事人已当场销毁。另外44盒涉案批次金典纯牛奶没有证据证明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本局认定当事人经营过期金典纯牛奶4盒,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16元,违法所得为4元。当事人提供了配送单、总部供货商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报告。...[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4元,并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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