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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向阳区十八条垄酒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瑞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02MAD0FBLF9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新华街东5#1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向阳市监处罚〔2026〕13号
2026年4月9日,鹤岗市向阳区十八条垄酒行向一罐基酒中加入灵芝摆放到货架上对外展示,投诉人于4月11日花费20元购买此自制泡酒一瓶。2026年4月13日,我局接到省12345政务平台派单,投诉人自述鹤岗市向阳区十八条垄酒行涉嫌无证经营自制泡酒,我局执法人员于当日到达鹤岗市向阳区十八条垄酒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自泡灵芝酒一罐,当事人不能提供灵芝的进货来源。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当场对涉案泡酒进行销毁。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其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自制泡酒生产经营活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警告;罚款1000元。
1000.00元
-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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