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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新兴满筷香肥肠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文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00MA6DFQ2Q8K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恒城一街39、41、4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天市监处罚〔2025〕174号
经查,当事人位于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恒城一街39、41号,店招为“满筷香肥肠粉”,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面积60平方米,取得了《营业执照》及《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n2025年6月27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使用红苕粉、食品添加剂硫酸铝安和水等原料制作了被抽检批次的“肥肠粉(自制)”8公斤用于制作粉类食品对外销售,但因当事人在制作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原料配比对使用的原料进行称重称量,单凭个人经验过量加入了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导致被抽检批次的“肥肠粉(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实测值328mg/kg,超过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上限值≤200mg/kg。该批次“肥肠粉(自制)”被抽样检验了1.5kg,剩余6.5公斤于当天全部使用于制作素粉、肥肠粉、仔肺粉等粉类食品已对外销售完毕。因当事人经营规模小,未使用收银系统,无法查实该批次“肥肠粉(自制)”的货值金额,故本局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销售“肥肠粉(自制)”的金额128.00元(8公斤×16.00元)。当事人对抽检的食品检验结论无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1.警告;2.罚款800.00元。
800.00元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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