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钟祥市益生堂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克丽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81MA49J99H7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钟祥市郢中街道承天东路49号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4-05
2017-03-28
(2017)鄂民终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钟祥市益生堂大药房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5〕327号
经查,当事人投资人王某在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期间,从微信联系人备注为“泰安药业”(微信号:waoyzy18922768871)的个人手中购进速效救心丸、麝香保心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百令胶囊、硝苯地平控释片、达格列净片、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等药品。执法人员扫描来自“泰安药业”发送的微信支付码(支付码备注“华润药业(**洁)”),该支付码显示名称为欧阳(**洁)。其中:速效救心丸分别以购进单价为25元/盒和购进单价为30元/盒购进了30盒和15盒,销售单价均为35元/盒;麝香保心丸购进了45盒,购进单价为22元/盒,销售单价为30元/盒;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购进30盒,购进单价为23元/盒,销售单价为25元/盒;阿司匹林肠溶片分别以购进单价为19元/盒和购进单价为20元/盒购进了30盒和147盒,销售单价均为22元/盒;百令胶囊购进了50盒,购进单价为55元/盒,销售单价为62元/盒;硝苯地平控释片购进了60盒,购进单价为23元/盒,销售单价为26元/盒;达格列净片分别以购进单价为45元/盒和购进单价为52元/盒购进了20盒和5盒,销售单价均为55元/盒;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分别以购进单价为33元/盒和购进单价为39元/盒购进了10盒和20盒,销售单价均为41元/盒。上述药品购进总金额共计12790.00元,截止2025年6月12日已销售完毕,销售总金额共计14834.00元。 又查明,上述药品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货发票,仅能提供山东泰安药业有限公司购货同行单,且当事人提供的购货同行单上的售后电话0538-6221080经执法人员拨打后为空号。 2025年7月25日,本局向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局发送协助调查函(钟市监协查〔2025〕39号),请求协助调查山东泰安药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核发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号为鲁AA385000386的审批核发记录相关情况。 2025年7月28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称:“通过系统查询企业名称“山东泰安药业有限公司”与组织机构代码“91170527MA0930UX0P”,均未查询到山东泰安药业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山东泰安药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不是我单位登记核发;我局没有药品生产的审核权限,证号鲁AA385000386也不是我局审批核发”。...[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4834.00元; 2、罚款50000.00元。
5000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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