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春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1MA6U9R4Q6D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西段尚豪家园小区东侧B座2层20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3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景**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3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陈**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3
2026-03-23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李*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4
2026-02-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5
2025-06-24
(2025)陕0104民初100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李**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6
2025-05-08
(2025)陕0503民初35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刘**,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7
2025-05-08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8
2025-01-13
(2025)陕0112民初728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李*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9
2024-11-27
(2024)苏0211民初126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丁*,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18
(2024)苏0211诉前调50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支公司,丁*,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30
(2026)陕0112民初2181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李*
裁判文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7
(2026)陕0112民初2180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陈**
裁判文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7
(2025)陕0103民初213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杨**
裁判文书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4
2026-03-06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5
2026-02-02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6
2026-02-02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7
2026-01-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8
2025-10-09
(2025)陕0112民初139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卫*
裁判文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9
2022-02-16
(2021)陕0102民初7988号
交通事故
任**
王*,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1-09-30
追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2-25
2026-01-30
(2026)陕0191民初8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党某等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5-22
2024-03-28
(2024)陕0103民初2919号
保险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许**、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4-10
2023-06-25
(2023)陕7102民初2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杨*、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349.6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3-07
2024-01-23
(2024)陕7102民初1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2-02
2023-10-31
(2023)陕01民终184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与张**、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78064.61元
民事案件
6
2023-07-28
2023-06-13
(2023)陕7102民初3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栗**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999.93元
民事案件
7
2022-12-12
2022-09-23
(2022)陕0116民初141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55.20元
民事案件
8
2022-10-27
2022-07-26
(2022)陕0103民初15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4028.58元
民事案件
9
2022-08-08
2022-08-04
(2022)鲁1321财保750号
财产保全
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6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10
2022-02-28
2021-12-25
(2021)陕0113民初27525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陕西分公司与于**,北京轻享科技西安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7交罚〔2026〕192号
2026年03月31日09时57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对张旭龙驾驶陕ADW0211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张旭龙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1人从昆明路|乐荟便利店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19.78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ADW0211号机动车租赁给张旭龙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1
2
陕0107交罚〔2026〕193号
2026年03月31日09时42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对田刚驾驶陕AD99744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田刚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1人从四府街|泰坦电竞酒店(小南门店)北侧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8.58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AD99744号机动车租赁给田刚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1
3
陕0107交罚〔2026〕190号
2026年03月30日14时22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对赵东梅驾驶陕AA55664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赵东梅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3人从菲林酒店(太白南路店)北侧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19.89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AA55664号机动车租赁给赵东梅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1
4
陕0107交罚〔2026〕168号
2026年03月25日09时33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姜保华驾驶陕AAK1236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姜保华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2人从解放路|李先生牛肉面大王(西安火车站店)到北大街|马天小炒泡馍(钟楼回民街总店),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7.1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AAK1236号机动车租赁给姜保华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6
5
陕0112交罚﹝2026﹞51号
2026年 3月 24日 15时 16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靖靖、吴浩文在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地铁站 A口执法检查,发现陕 AAP1673极狐牌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上客,执法人员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人李静涛收到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派单,运输乘客 1人由 233路前往西安站-南进站口,李静涛手机当时显示订单金额为 7.10元。该车行驶证显示所有人是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查现场驾驶员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现场全程有录像。经查明,你单位知情李静涛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为其提供车辆陕 AAP1673,每月收取 3000元,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你单位的同类违法行为系被查处第三次及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情节较重。
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6
陕0107交罚〔2026〕125号
2026年03月17日14时5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对侯善武驾驶陕ADV3635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侯善武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1人从京东奥莱(解放路民生百货店)到西安站-3B检票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7.82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ADV3635号机动车租赁给侯善武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多次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7
陕0107交罚〔2026〕115号
2026年03月12日09时26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刘建军驾驶陕ADT5135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刘建军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1人从线|西安站地铁站C口到南大街|西安市第一医院,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7.10元。该车所有人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ADT5135号机动车租赁给刘建军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8
陕0108交罚﹝2026﹞51号
2026年 3月 12日 16时 0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在东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陕 ADV1500号极狐牌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下客,执法人员李萌、刘坤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员姜建峰收到滴滴平台派单,运输乘客 1人,由嘉品云市京发一号便利店(富力开远城 A区店)前往 LacMusic莱歌音乐(通化门店),驾驶员手机显示支付订单金额为 12.79元,该车行驶证上所有人是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 ADV1500号极狐牌小型普通客车租赁给姜建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9
陕0110交罚〔2026〕54号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7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10
陕0108交罚﹝2026﹞47号
2026年 3月 11日 10时 12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在碑林区竹笆市北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陕 AAX8000号极狐牌小型普通客车正在下客,执法人员王佰利、刘坤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员任伟收到滴滴平台派单,运输乘客 2人,由喆咖酒店(西安钟楼小南门美食街店)前往碑林区|文文汉服妆造(一洲商城店),驾驶员手机显示支付订单金额为 7.46元,该车行驶证上所有人是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经查明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将陕 AAX8000号极狐牌小型普通客车租赁给任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