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秋幸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7745108892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巴发村那努屯巴凤二级路旁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1-15
(2019)桂1227民初6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
唐**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19-08-28
(2019)桂1227民初6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
唐**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02
2020-09-29
桂1227执166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1-03
2019-11-25
(2019)桂1227民初6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与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33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巴市监处罚﹝2024﹞175号
2024年10月12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G24-T20300),《检验报告》载明的:样品名称:巴马香米,规格型号为4.5kg/袋,生产日期为2024-08-29,抽样日期:2024-09-06,被抽样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桂巷食品经营店。标称生产企业: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的产品。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依法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巴马香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2024年10月25日,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2024年11月05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被委托人刘丽霞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对涉案产品生产数量、成本价格及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产品召回的等情况作了说明。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2.罚款人民币80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8022.00元。
80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