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绥阳县孙辉国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辉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3MADWH6TU9A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绥阳县洋川街道红旗西路49-51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2025]65号
经查,受委托人胡珍桢同孙辉国系家人关系,绥阳县孙辉国百货店的日常管理主要是胡珍桢负责。2025年5月18日,胡珍桢通过微信好友名为“布响丸辣”,微信号为:wxid-uqu290wyp1yu22的经销商通过视频对店内货架进行铺货。当日,名为“布响丸辣”的经销商就将名为“龙神机甲(博星传奇)”儿童玩具两盒共计32个送到“绥阳县孙辉国百货店”内。经双方协商进购价格为1.3元一个,共计41.6元。截止案发,当事人共销售龙神机甲(博星传奇)”儿童玩具16个,售价为2.5元一个,共计销售40元,扣除进购成本20.8元即获利19.2元。剩下的16个在5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对涉案的产品进行了扣押。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当事人经营销售未经认证认可的儿童玩具,已构成经营销售未经认证认可产品的违法事实,货值金额80元,违法所得19.2元 。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5年5月30日由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务清单》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2025年6月5日由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胡珍桢制作的《询问笔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未经认证认可产品的违法事实; 3.2025年6月5日当事人胡珍桢提供的进购台账截图一份,微信聊天截图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未经认证认可产品的违法事实; 4.2025年6月5日当事人胡珍桢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绥阳县孙辉国百货店经营者孙辉国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2025年5月30日当事人胡珍桢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6.2025年6月3日由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无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7.2025年6月3日当事人提供整改报告一份; 8.2025年6月10日当事人提供销毁涉案物品图片一份; 9.2025年6月5日由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打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截图打印件一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被询问人、询问人、被调查人、调查人、检查人签名并加盖手印予以认可。
罚款0.01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28.00元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