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李燕蔬菜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283MA3E3BJ29P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平度市姜家疃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度市监处罚〔2024〕1007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05月16日购进了10公斤辣椒,并于当日在其位于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姜家疃市场的平度市李燕蔬菜经销处店内销售,经山东安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16日检测后,经抽样检验,平度市李燕蔬菜经销处销售的20240516批次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0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RPSP240501120。执法人员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检验报告同一批次的辣椒,已销售完毕。经查,当事人共购进10公斤辣椒,销售10公斤,进价:3.8元/公斤,售价:5元/公斤,货值金额50元,销售收入50元。因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我局于2024年06月25日给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度市监当罚〔2024〕28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平市监责改〔2024〕28号),并于整改日期到期后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随机抽取了该批发部2024年06月28日购进并销售的芸豆、豆角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现场该店提供出了芸豆、豆角的进货单据、供货商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进货查验台账等手续,当事人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执法人员提取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2024年06月25日,当事人主动提交了1份整改报告。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0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