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海萍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3MA5PANNL4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大道19号(北部湾大货车物流服务中心)3楼3-117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百交罚﹝2024﹞10240007号
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桂L80880)在百色市右江区华翔货运服务中心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罚款柒仟元整人民币
70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23
2
防市城管罚字﹝2023﹞86号
经查,2023年3月6日,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桂P52002)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北部湾大道文昌路口行驶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物料,上述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监控照片等证据为证。
给予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00.00元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06-21
3
防市城管罚字﹝2023﹞87号
经查,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桂P50115)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北部湾大道文昌路口行驶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物料,上述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监控照片等证据为证。
给予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00.00元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06-21
4
防市城管罚字﹝2023﹞78号
经查,2023年3月8日,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桂P50115)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北部湾大道文昌路口行驶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物料,上述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监控照片等证据为证。
给予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00.00元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06-21
5
防市城管罚字﹝2023﹞50号
经查,2023年3月5日,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桂P52002)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北部湾大道文昌路口行驶时,未采用密闭方式运送物料,上述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监控照片等证据为证。
给予当事人防城港市华展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00.00元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3-06-16
6
桂南交罚﹝2023﹞00514号
该车从南宁市武鸣区东方矿业有限公司运载一车石头前往防城港市港口,擅自加高了1500mm栏板,改变了车辆原型,与道路运输证照片不符
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