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吕堂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丰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81795732378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邓州市高集乡吕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10
2020-09-29
(2020)豫1381执恢481号
行政案件执行
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吕堂加油站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8-25
2020-08-21
(2020)豫1381执恢237号
其它类型纠纷
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吕堂加油站资源行政管理:能源行政管理(能源管理)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12-28
2018-12-22
(2018)豫1381执1694号
能源行政管理(能源管理)
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吕堂加油站资源行政管理:能源行政管理(能源管理)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08-22
2018-07-24
(2018)豫1381行审291号
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吕堂加油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邓市监处罚﹝2025﹞129号
经查,据当事人陈述,其加油站经营期间,于2025年5月13日自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石油分公司购进E92#汽油共计1吨,购进价格为每吨7830元,共计7830元。2025年5月21日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加油站经营的E92#汽油经依法抽样,并由法定检验部门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中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不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VIB)》标准要求,判定该样品不合格。在本案调查中,该站购进该批E92#汽油时,未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报告,也未与供货方签订成品油供销合同。当事人以每吨8478元的价格将该批E92#汽油全部销售,获利648元。
1、没收违法所得648元;2、罚款11021.4元。
11021.40元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