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聪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348498890L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安武路33号广西天行汽车产业园5-6号铺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8
(2023)沪0106执1564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杨*,靖**,王**,周*,范**,张**,郭**,王**,朱**,胡**,陆**,李*,杨**,贺*,符**,郭**,赵**,雷**,周**,何**,余**,马**,杨**,王*,吴**,李**,娄**,肖**,田**,吕*,桂**,段**,高**,王**,白**,叶*,黄**,浦**,张**,胡**,杨*,陈*,杨*,王**,刘*,黎**,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韦**,杨**,尤**,贺**,王**,江**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
2023-04-17
(2023)桂1424民初52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西大新县桂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大新县人民法院
3
2022-11-24
(2022)沪0106民初3950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黎**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7
(2022)沪0106民初3950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黎**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5
2022-10-14
(2022)桂0105民初5616号
侵权责任纠纷
黄**
宋**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6
2022-08-24
(2022)桂1228民初5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
莫*,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19-05-27
(2019)桂0107民初46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李**,韦**,李**,李**
覃**,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2
(2023)桂0108民初908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何**
裁判文书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1-04-20
(2021)粤0823财保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启高、陈冠良、陈冠儒、陈庆葵、冯桂珠
磨**,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遂溪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8
2021-03-03
(2021)粤0823财保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林**、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12-02
2021-04-06
(2020)桂01民终10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324130.7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8
2020-11-20
(2020)桂0102执38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谢**、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7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12-01
2020-08-31
(2020)桂0102民初46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与张**、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17.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1-09
2020-08-31
(2020)桂0102民初63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与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845.7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综执字B-0036331
在安阳路“锦官府”项目工地前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15
2
西综执字B—0035566
2023年07月10日,南宁市美乐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连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的,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 第五十条第二款。因《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 第五十条第二款 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工地应当设置硬质连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应当及时清运,在工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者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运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执法人员成林、秦皇营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连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的;
200000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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