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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海朋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8MA3N88K49J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金乡县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大道西段路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6
(2024)苏0321民初51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张**,张**,张**,卜**,张**
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金乡县鑫达运输有限公司
丰县人民法院
2
2024-06-20
(2024)浙0602民初24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沈**
涡阳县伟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王**,刘**,众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徐**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6-04
(2024)浙0602民初24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沈**
众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刘**,王**,涡阳县伟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徐**,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5-07
(2024)浙0602民初24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沈**
涡阳县伟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徐**,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刘**,众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1
(2024)浙0602民初24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沈**
涡阳县伟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刘**,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众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3-19
(2024)鲁08民终17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薛**,杨**,杨**,莫**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1-17
(2024)鲁0826民初2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杨**
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薛**
微山县人民法院
8
2021-07-16
(2021)鲁0828民初24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
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金乡县人民法院
9
2021-04-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靳*,靳**
金乡县人民法院
10
2021-04-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靳**
金乡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0
2021-08-13
(2021)鲁0828民初24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505.14元
民事案件
2
2021-03-09
2020-05-14
(2020)鲁0828财保1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0-07-30
2020-06-04
(2020)鲁0828民初10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尚**与靳*、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8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22202600015
2026年01月14日 09时5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谢集镇驻地古路沟桥对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张冰驾驶的鲁H32H53(黄色)、鲁HF7H2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马延林、秦绪伟向张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挂车均属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该车运输货物为塑料颗粒, 经查看随车运单,车货总质量疑似超过桥梁限载标准。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进行过磅检测。经过磅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39.800吨。单县谢集镇驻地古路沟桥限载20吨,超过单县谢集镇驻地古路沟桥限载19.800吨,驾驶员张冰对过磅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照片、执法影像、现场笔录、检测磅单。
2026年01月14日 09时5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谢集镇驻地古路沟桥对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张冰驾驶的鲁H32H53(黄色)、鲁HF7H2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马延林、秦绪伟向张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挂车均属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该车运输货物为塑料颗粒, 经查看随车运单,车货总质量疑似超过桥梁限载标准。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进行过磅检测。经过磅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39.800吨。单县谢集镇驻地古路沟桥限载20吨,超过单县谢集镇驻地古路沟桥限载19.800吨,驾驶员张冰对过磅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照片、执法影像、现场笔录、检测磅单。
2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4
2
371327202500369
2025年02月17日 02时55分,鲁H13F27(黄色)欧曼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S314省道K036北侧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监测点,经系统检测该车辆鲁H13F27(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71.750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为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22.750吨。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普货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
罚款陆仟陆佰元整
6600.00元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3
371327202500178
2025年05月20日 16时27分,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H13F27(黄色)通过山东省莒南县S225省道K068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测系统监测点,经系统检测该车辆鲁H13F27(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71.750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为49吨,该车辆超出限定标准22.750吨。证据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交通执法非现场检测影像一份等。
罚款陆仟陆佰元整
6600.00元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2
4
J370881202400112
2024年06月20日 11时06分,车牌号为鲁H973E8(黄色)鲁HL1Z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104线K588+334曲阜方向处的G104(双向)K58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车货总质量53.609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4.609吨,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徐波、徐明对该车辆超限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该车辆按照提示要求到指定的卸货点卸货接受处理,经复磅该车车货总质52.900吨,超过限定标准3.900吨。当事人许国庆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证实认定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许国庆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许国庆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0
5
J371722202400387
2024年03月10日 21时0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单县超限检测站对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袁会亮驾驶的鲁H09W01(黄色)、鲁H910J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国栋、赵阳向袁会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挂车属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该车运输绿化树,国家限定车货长度不得超过18000mm,执法人员与司机共同现场实际测量车货总长度为19800mm超过国家限定高度1800mm,驾驶员对共同测量结果无疑义,执法人员对其驾驶的车辆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测量检测。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10
6
370830202300367
2023年05月03日 17时18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郭长征对在2023年03月06日20时52分、04日01时21分G327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H12Q97(黄色)有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两运次总质量分别为52.650吨、54.15吨,分别超限3.650吨、5.15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金乡县佳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鲁H12Q97(黄色)、鲁HD5R9挂(黄色),分别超限3.650吨、5.15吨,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证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肆仟元整
4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05-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