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市鑫明越管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秀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5309947374X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长春国际工业品交易中心一期D区D11号楼1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5〕53号
经查,长春市鑫明越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019年迁址至长春国际工业品交易中心,主营业务五金建材、水暖件等,店内不陈列日丰管业盘管。二道区英俊镇苇子村长春市强制戒毒所对面2号库房为长春市鑫明越管业有限公司存放待销售产品的仓库,库房内存放有印有“日丰”字样的红色盘管。 当事人于2024年9月从谢姓业务员(不知道具体名字,手机号18963972567,号码属地湖北省武汉市,现为空号,微信已拉黑,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处采购的仿冒日丰管,因价格便宜明知其为仿冒产品,故未索要厂家资质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采购价格0.50元/米,2024年9月25日购进了52600米支付26300.00元,2024年10月20日购进了20000米支付10000.00元,2024年11月28日购进了5900米支付2950.00元,累计购进78500米(200米/盘的208盘, 300米/盘的123盘),累计支付货款39250.00元,可以提供微信支付记录。 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共销售涉案产品700米(200米/盘的2盘,300米/盘的1盘),售价1.30元/米,交易金额910.00元,违法所得560.00元,可以提供销售单据,因现金交易无法提供收款记录。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102050.00元。
经调查,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十节序号311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罚款102050.00元;2.没收侵权商品(200米/盘的日丰盘管206盘、300米/盘的日丰盘管122盘)。
10205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5-07-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