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天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春生 | 注册资本: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4666750799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6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硚市监处罚﹝2025﹞155号
现查明,当事人使用的“百令胶囊”等25种药品实盘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将当事人药品进销存数据重新进行核对,并比对入库数据与采购发票),比对结果如下: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期初数量入库数量(含退货)出库数量计算期末数量实盘数量实盘和系统差数量①②③④=①+②-③⑤⑥=④-⑤1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0.25*40S011163111630002百令胶囊0.5g*42s785230002312366266563吗替麦考酚酯胶囊0.25g*40s51297712840142114284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7s026752587888805他克莫司胶囊1mg*50s12121881189930130106西罗莫斯片1mg*10s0347234702027硝苯地平控释片(拜新同)30mg*7s011289112809458他克莫司缓释胶囊1mg*50s3063648354*****073009非布司他片40mg*28片021601985175175010碳酸氢钠片0.5g*100s245259827954804811缬沙坦胶囊80mg*7粒034893220269269012厄贝沙坦片0.15g*7s621232232-10320-12313双环醇片(百赛诺)25mg*18s892240223495138214五酯胶囊11.25mg*244003*****0979139739415他克莫司胶囊0.5mg*50s664626*****7107016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5mg*7s602557261700017百令胶囊0.5g*14粒*5板19541364*****371418羟苯磺酸钙分散片0.25g*12s*3板301221023261854414119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47.5mg*7s0779074663242745020昆仙胶囊0.3*12s5007506763137520317221麦考酚钠肠溶片180mg*50s0464845816767022环孢素软胶囊25mg*50S2426762535165165023熊去氧胆酸(优思弗)250mg*25s3543902425330324咪唑立宾片50mg*100s06005881212025单唾液酸四已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2mL*197516001651924621303当事人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当事人上述25种药品入库记录均有发票及随货同行单佐证。其中,厄贝沙坦片(规格0.15g*7s)最大可销售数量小于出库数量,溢库数量123盒,销售单价25元/盒,溢库金额3,075.00元。该药品各批次入库、出库数量统计汇总如下:药品批号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差异数量CA34068-68da35123-23DHC1431100991DHG05343047-17DHG1380500161339DHG143****1830DHG143277752EHG0150300300EHG01551004159EHG0284400113287EHG03261005050EHG03311001000EHG0333113696-583EHG0694120576-456合计21232232-109当事人不能提供厄贝沙坦片(规格0.15g*7s)批号CA340、批号da351等2个批次共91盒的购买票据、验收入库记录等。除当事人操作不规范导致药品销售批次勾选错误外,还有溢库销售的32盒上述药品当事人亦不能提供合法票据。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厄贝沙坦片(规格0.15g*7s)共计123盒,销售单价25元/盒,违法所得3,075元,货值金额3075元。2023年12月31日,当事人购进中药饮片“建曲”45袋(皇都牌,药品通用名称:建曲,生产日期2023/10/15,有效期至2026/10/14,包装每袋装500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543,生产企业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共22500克,当事人购买上述药品时未核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未保存药品购进合法票据,无证据证明上述药品是从...详情请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1.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163.25元,并处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未履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时间15天内),并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3.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4750元,没收过期的小针刀341支,并处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4.当事人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5.当事人未按照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35000.00元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5
2
硚卫医罚﹝2025﹞013号
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警告并罚款37000元
37000.00元
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5-06-10
3
硚卫医罚告﹝2025﹞005号
未按照规定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并罚款37000元
37000.00元
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5-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