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好有名食品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清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90MA6HPBKY5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大寨村新农村二期1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秀市监处罚[2023]17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12日,从安顺市西秀区杨平副食品经营部购进炒制好的散装瓜子料总计100斤,2023年5月18日通过分装的方式总共生产了3件原味香瓜子,(75袋/件,规格180g/袋,销售单价240元/件)总计81斤。经当事人成本核算,生产该批次原味香瓜子成本合计705元,利润为5元/件。2023年8月10日该批次原味香瓜子在流通环节经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25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能提供食品原料购进票据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经当事人自查,其分装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25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系因管理不当,未严格把控好存储环境,导致瓜子受潮,加速表面油脂氧化所致。
当事人于2023年8月2日,从安顺市西秀区杨平副食品经营部购进的云南康万益公司生产的冰糖,共购进2包(23kg/包),总计92斤,2023年8月6日通过分装的方式生产了2件单晶冰糖(60袋/件,规格300g/袋,单价195元/件)总计72斤。经当事人成本核算,生产该批次单晶冰糖成本合计380元,利润为5元/件。2023年8月31日该批次冰糖在流通环节经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 GB/T35883-2018《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申请复检后,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JD10103230193414JD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GB/T 35883-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能提供食品原料购进票据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经当事人自查,其分装的冰糖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 GB/T35883-2018《冰糖》要求,系因管理不当,未严格把控好存储环境,导致冰糖受潮。
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不合格原味香瓜子,共计生产3件,(75袋/件,规格180g/袋,销售单价240元/件),货值720元,成本总计705元,利润总计1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不合格单晶冰糖,共计生产2件,(60袋/件,规格300g/袋,单价195元/件)货值390元,成本总计380元,利润总计1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编号:LZJ(J)2023-07364;No:CTT23090800767)后,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主动召回生产的产品并查找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因涉案不合格食品为快消产品,未能成功召回。
本案对照市场监管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