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省仁怀市仁深国峰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冠钦注册资本:333.33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25841136147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向阳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17
(2021)黔01民终852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深酒业有限公司
王**,徐**,贵阳乌当金鑫建筑物资租赁站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7-20
(2019)黔0115民初1048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贵阳乌当金鑫建筑物资租赁站
徐**,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深酒业有限公司,王**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4-13
(2019)黔0115民初1048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贵阳乌当金鑫建筑物资租赁站
徐**
裁判文书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1
2021-11-01
(2021)黔01民终852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深酒业有限公司、贵阳乌当金鑫建筑物资租赁站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12
2020-12-07
(2020)黔0382执3347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深酒业有限公司、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6-13
2016-06-13
(2016)黔01民终2487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贵阳乌当金鑫建筑物资租赁站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深酒业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
2016-12-19
(2016)黔0115民初2368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贵阳乌当金鑫建筑物资租赁站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深酒业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怀应急罚〔2025〕21-1号
2025年11月6日,仁怀市应急管理局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查明你公司存在下列问题:(一)露天金属罐区旁污水井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和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0二)现场检测坛酒库一楼固定式乙醇蒸汽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通电,不能正常使用;(三)现场检测2-3基酒库、3-5基酒库、4-6基酒库、勾调室固定式乙醇蒸汽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四)包装车间灌装间、勾调室未设置“禁止烟火”“禁止穿化纤衣服”等安全警示标志,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未设置火种、电子设备收存设施;(五)包装车间灌装间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汽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六)制酒车间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七)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八)磨曲制曲场所未设置“当心爆炸”、“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电箱内积尘严重;(九)污水收集池入口处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防护栏,未上锁。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1月6日,仁怀市应急管理局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查明你公司存在下列问题:(一)露天金属罐区旁污水井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和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0二)现场检测坛酒库一楼固定式乙醇蒸汽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通电,不能正常使用;(三)现场检测2-3基酒库、3-5基酒库、4-6基酒库、勾调室固定式乙醇蒸汽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四)包装车间灌装间、勾调室未设置“禁止烟火”“禁止穿化纤衣服”等安全警示标志,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未设置火种、电子设备收存设施;(五)包装车间灌装间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汽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通风设施;(六)制酒车间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七)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八)磨曲制曲场所未设置“当心爆炸”、“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电箱内积尘严重;(九)污水收集池入口处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防护栏,未上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处以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元正)罚款的行政处罚。
82000.00元
仁怀市应急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