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庆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新兰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3MA782D8C2K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3街道3街坊曙光街商业步行街7-1-02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5
(2022)新23民终31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庆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郁**,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3-15
(2022)新23民终31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6-17
(2021)苏0492民初1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广瑞篷房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庆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王**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1-05-28
(2021)苏0492民初1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广瑞篷房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庆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王**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7
2021-04-29
(2021)苏0492民初1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庆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常州广瑞篷房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8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5〕113号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1.2020年至2023年你公司实际负责人朱某从华凌市场购买建材,未取得发票。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朱某从第三方徐州荣泰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专用发票39份,发票代码:3200221130,发票号码57873151~57873156、57873222、57873167~57873177、57873195~57873199、57873201~57873206,发票代码:3200223130,发票号码95119695~95119703、95119705,发票金额合计2,995,479.61元,税额合计389,412.39元,价税合计3,384,892.00元。你公司于取得发票当月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9,412.3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之规定,你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389,412.39元。 2.你公司因少缴2023年增值税389,412.39元,造成少申报缴纳202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之规定,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在呼图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2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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