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智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瞿斌辉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MADAWP4914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0
劳动争议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2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1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4
2025-06-0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5
2025-06-0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6
2025-06-04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7
2025-05-14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8
2025-01-08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9
2024-12-16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11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东市监处罚〔2026〕245号
当事人在靖江路(成林道-卫国道)道路停车泊位收费过程中,未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备案表》(编号:津东20240002)和《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津城管公用〔2020〕81号)的规定,高于政府定价向消费者收取日间停车费用和夜间包月费用,自2025年4月9日开始收费至2025年6月7日停止收费,日间临时停车多收价款共计22270元。因当事人混合五个路段收取夜间包月费用,其夜间包月多收价款无法计算。当事人于39处桥下公共停车场未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津城管公用〔2020〕81号)中公共停车场夜间停车4元/次的规定,以3元/半小时的价格收取夜间临时停车费用,夜间临时停车多收价款共计34981元。当事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多收价款总额无法计算。截至2026年5月25日,当事人向消费者退还的多收价款为49737元,可计算的多收价款中仍有7514元未退还。
1.没收多付价款7514元;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