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大溪奥峰电容器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785655487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照洋村(温岭市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号楼6层东边第一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9-02
2014-09-02
(2014)台温溪商初字第3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大溪奥峰电容器厂与马**、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4-07-10
2014-07-10
(2014)台温溪商初字第3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大溪奥峰电容器厂与张**、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04-29
2014-04-29
(2014)台温溪商初字第1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大溪奥峰电容器厂与凌**、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5〕1485号
2025年3月,当事人生产规格型号为CBB60 450VAC 12μF±5% C S0的交流电动机电容器2000只,成本价为2.5元/只,销售价为2.6元/只,计货值为5200元;规格型号为CBB60 450VAC 20μF±5% C S0的交流电动机电容器1440只,成本价为4.1元/只,销售价为4.2元/只,计货值为6048元。经温岭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依据2025年交流电动机电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标准要求,对上述两个规格型号的交流电动机电容器抽检样品的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标志检查、耐久性试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至2025年8月27日案发,当事人共销售规格型号为CBB60 450VAC 12μF±5% C S0的交流电动机电容器1915只,销售款共计4979元,从中获利191.5元,其余55只样品已在检验过程中被破坏,30只备样被本局予以扣押;销售规格型号为CBB60 450VAC 20μF±5% C S0的交流电动机电容器1355只,销售款共计5691元,从中获利135.5元,其余55只样品已在检验过程中被破坏,30只备样被本局予以扣押。以上两个规格型号的电容器货值共计11248元,获利共计327元。
当事人以不合格交流电动机电容器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规格型号为CBB60 450VAC 12μF±5% C S0、CBB60 450VAC 20μF±5% C S0的电容器各30只;2.没收违法所得327元;3.罚款19796.48元。
19796.48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