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勤博堂中医综合诊所连锁有限公司永川松花路中医综合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仕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MAACAQHBX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松花路23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6〕4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10日经批准登记成立,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8MAACAQHBXX,类型:分公司,负责人:宋仕东,经营场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松花路23号,主要从事中医诊所服务、诊所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等经营活动;办理有《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PDY89918450011817D2222,备案日期:2024年2月29日,诊疗科目:中医科(暂不开展输液业务),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 ? 2025年10月底,当事人从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顺发中药行处购买了地产中草药:藿香、白豆蔻、砂仁、艾叶、玫瑰花,农民散户处购买了地产中草药:千年健、羊洪膻、五加皮、鬼箭羽、草果、甘松、薤白、独活、羌活、木瓜、贯众、佩兰、川楝子、虎杖、元宝草、半枝莲作为被举报产品的制作原材料。
? ? 2025年11月,当事人将购买的上述地产中草药适度切剪后,用无纺布简易装袋制作为泡脚包,并根据养生调理方向不同在外包装袋上粘贴字样“温阳方”、“除湿方”,这两种泡脚包每种分别制作了45包,总计90包,每包约重25g。
? ? 2025年11月6日,当事人短期实习员工到某广告店制作了一个“温阳方”泡脚包立牌(文字内容是“温阳方 调理范围:活血通络,温经散寒,养血调经、温补脾肾,祛风除湿”)和一个“除湿方”泡脚包立牌(文字内容是“除湿方 调理范围:清热利湿,舒筋活络,用于湿热内盛等各种问题”)。上述两个立牌尺寸:长20cm、宽10cm、厚2.5mm,均为塑料材质,制作费用30元/块,共2块,合计费用为30元/块×2块=60元。2025年12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上述两个立牌。经执法人员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 16751.3-2023《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第3部分:治法》,放置的泡脚包立牌使用字样“活血通络、温经散寒、养血调经、温补脾肾、清热利湿”分别属于该文件中4.8.5、4.12.3、4.11.2.3.6、4.11.4.4.6、4.9.1.3.2规定的治法类术语。
? ?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4日,当事人以15元4袋或30元8袋的模式(单袋单价3.75元)销售了制作的上述“温阳方”泡脚包和“除湿方”泡脚包,共销售68袋,合计255元,剩余未售出的22袋当事人已下架扔掉处理。2025年12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在经营场所内发现有被举报“温阳方”泡脚包和“除湿方”泡脚包。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
6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