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新县硕龙镇惠民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闭艳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24MA5N6UQP19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大新县硕龙镇硕龙村陇宏屯7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3〕63号
大新县硕龙镇惠民便利店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牌陈酿白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是当事人委托朋友在北京购买12瓶,闭艳军的丈夫喝了3瓶,销售了3瓶,销售价为25元/瓶,涉案金额为225元。该批牛栏山牌陈酿白酒因当事人委托朋友在北京购买,当时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未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上述牛栏山牌陈酿白酒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出具的《产品鉴定证明》,认定大新县硕龙镇惠民便利店销售的6瓶牛栏山牌陈酿白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为侵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营者闭艳军对鉴定结果均无异议。案发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整理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提供,同时主动消除社会害危,案发当天及时张贴召回公告。
1、给予警告; 2、没收尚未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6瓶; 3、并处罚款人民币450元。
450.00元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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