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鑫芮源建筑材料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梓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7MAABYUXJ85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石新路156号1幢负1至第3层、2幢负1至2层国窖建材市场(商铺编号)A1-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2
(2024)渝0103民初2246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龙坡区鑫芮源建筑材料经营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字(2023)547号
2023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商标权利人的举报,前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石新路156号1幢负1至第3层、2幢负1至2层国窖建材市场(商铺编号)A1-01的九龙坡区鑫芮源建筑材料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巴山建材城1期D、E栋-1F-30#的仓库检查时,发现仓库内堆放有待销售的产品外包装标有“ARRCVV”商标的马桶共27个(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渝九市监强制【2023】104-1号)。前述马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已向我局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是:“上述标贴‘ARRCVV’标识的商品非我司或我司授权生产、销售,该标识系对我司商标摹仿且足以混淆误认,已构成与我司‘ARROW’箭牌商标近似。在与我司注册商标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或生产销售该标识商品已侵犯我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该有关产品为仿冒我司ARROW’箭牌商标的侵权产品。”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规定,对前述涉嫌侵犯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产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2023年6月19日,经商标权利人进一步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我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检查发现的涉案商品系侵犯宝马股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的商品。为进一步查清案情,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决定立案调查,指定熊正宇、靖开平为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延长办案期限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
该案于2023年09月21日调查终结,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未提出办案人员回避的要求。
2023年7月18日,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届满,且商标权利人延期提供材料,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至2023年8月17日。
2023年8月17日,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届满,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规定,对上述商品依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期间,据当事人陈述,上述标有“ARRCVV”商标的马桶系其2023年3月底从广东潮州一上门推销人员(电话:137158338 23)处购进的,购进上述马桶时是通过微信(微信昵称:恒拓整体卫浴,微信号:fendou882761)联系的对方,在微信上沟通说明购进数量、型号、价格等,对方通过物流将产品送至当事人的仓库,当事人是通过微信转账或者扫描对方的收款码支付的货款。
购进上述产品的时候当事人没有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情况,对方是否有资质也不清楚。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开具的送货单和部分微信支付凭证。
关于涉案商品的进销情况,当事人在询问调查中向我局执法人员陈述了涉案物品的进销情况。据当事人陈述,其一共购进了10个(型号:AB8823),购进价格为250元/个,销售出去9个,销售价格为350元/个;《场所/设施/财物清单》上“AB8815”与“8815”是同一种型号马桶,购进20个(型号:AB8815),购进价格为250元/个,销售出去9个,销售价格为350元/个;购进12个(型号:694),购进价格为180元/个,销售出去5个,销售价格为260元/个;购进15个(型号:8884),购进价格为245元/个,销售价格为350元/个,销售出去10个;购进5个(型号:8880),购进价格为245元/个,销售出去2个,销售价格为350元/个。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单和部分销售清单予以佐证。
1.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7个马桶; 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25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