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粮仓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024MADW14KF6E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嘉园路与景观大道交汇处金色年华10栋10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监处罚(2025)155号
经查,当事人为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10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14310240204196,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批零兼营);经营项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不含酒类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不含酒类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有效期至2030年04月09日。
2025年4月26日,当事人从郴州市北湖区中农批发大市场购进上述批次的小米椒和老姜,其中:小米椒购进数量为22.5kg,进价26元/kg,货值金额585元。老姜购进数量为19kg,进价9.48元/kg,货值金额180元。截止2025年6月6日,上述批次的小米椒和老姜已销售完毕,其中:小米椒销售数量为22.5kg,销售价27.6元/kg,案值金额621元。老姜销售数量为19kg,销售价10元/kg,案值金额190元。当事人的违法货值金额为811元,违法所得为811元。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的小米椒和老姜时,未按照规定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和批次检验报告。
1、没收违法所得811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