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五湖渔场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CEWJQH2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五湖渔场东耳湖分场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00号
经查,据当事人陈述:2024年1月,当事人从仙桃老农贸市场购进四海鲜捞坊脆口章鱼须(柔鱼)6袋,购进价格为20元/袋,共支付购货款120元。2024年7月,当事人从仙桃老农贸市场购进易太首抓小排3袋,购进价格为27元/包,共支付购货款81元。2025年2月,当事人从仙桃老农贸市场购进湘情湖湘味道口味河蚌肉4袋、易太孜然羊排5袋、觅楚渔宴香煎糍粑鱼10袋,其中,湘情湖湘味道口味河蚌肉购进价格为10元/袋,共支付购货款40元;易太孜然羊排购进价格为32元/袋,共支付购货款160元;2025年3月,当事人从仙桃市老农贸市场购进甜厨扇子骨2袋,进货价格为25元/袋,共支付购货款50元;觅楚渔宴香煎糍粑鱼购进价格为20元/袋,共支付购货款200元。2025年7月,当事人从仙桃市老农贸市场购进食掌柜孜然棒棒骨4袋,进货价格为15元/袋,共支付购货款60元。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均通过微信支付的货款,但因时间太久,找不到付款凭证。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均用于自己研发新菜品时使用,未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加工使用。
截至目前,当事人共购进甜厨扇子骨2袋,购进价格为25元/袋,剩余2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50元;购进食掌柜孜然棒棒骨4袋,购进价格为15元/袋,在保质期内使用1袋,剩余3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45元;购进四海鲜捞坊脆口章鱼须(柔鱼)6袋,购进价格为20元/袋,在保质期内使用2袋,剩余4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80元;购进易太手抓小排3袋,购进价格为27元/袋,在保质期内使用1袋,剩余2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54元;购进湘情湖湘味道口味河蚌肉4袋,购进价格为10元/袋,在保质期内使用4袋,剩余2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20元;购进易太孜然羊排5袋,购进价格为32元/袋,在保质期内使用1袋,剩余4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128元;购进觅楚渔宴香煎糍粑鱼10袋,购进价格为20元/袋,在保质期内使用4袋,剩余6袋未使用,货值金额为120元。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57元,所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开封,处于待使用状态,认定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经营的甜厨扇子骨2袋、食掌柜孜然棒棒骨3袋、四海鲜捞坊脆口章鱼须(柔鱼)4袋、易太手抓小排2袋、湘情湖湘味道口味河蚌肉2袋、易太孜然羊排4袋、觅楚渔宴香煎糍粑鱼6袋;2、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