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亿丰购物中心恒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海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5MA61367L8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 北城大道558号3幢1-1-商业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云阳市监处罚〔2023〕390号
经查:经查:经查:2023年10月16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进行抽样,抽取了其经营的黄辣丁。2023年11月3日,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黄辣丁的《检验报告》(:2308970):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1月9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3500235654500729)。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黄辣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黄辣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11月9日经局领导批准,决定立案调查,并指定方远清、陈建办理此案。立案调查期间,执法人员调查了相关人员,并提取了相关证据。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行为,依据,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行为,依据,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行为,依据,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225.6元;三、罚款5000元。
5000.00元
-
2023-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