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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丹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6007457664148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泰山路西侧交通客运枢纽站10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04
(2020)豫0611民初169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段**
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鹤壁市利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2
2020-04-26
(2020)豫0611民初20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段**
鹤壁市利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6
2020-08-24
(2020)豫0611民初169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段**与鹤壁市利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20
2020-09-28
(2020)豫06民终99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段**、鹤壁市利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04
2020-04-28
(2020)豫0611民初20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段**与鹤壁市利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23
2020-06-12
(2020)豫06民终49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段**、鹤壁市利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26
2019-09-23
(2019)豫1024民初15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鄢陵县鹏琪商贸有限公司与姬**、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892.00元
民事案件
6
-
2017-03-27
(2017)豫0611民初671号
合同纠纷
段**与鹤壁市远通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吴交路执﹝2025﹞032号
2025年1月20日23时30分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对辖区S19高速新区出入口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豫F15309(黄)海格牌大客车停靠在路边随即对其开展检查,检查发现该车为鹤壁至苏州的省际包车客运,包车甲方为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包车乙方为刘冰,起讫地为鹤壁市、苏州市,用途为接工人,经对现场乘客询问,有部分乘客表示通过网络查询从中介处购买车票返乡,并不认识包车乙方刘冰,与包车合同不符。 经调查该车为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豫交运管鹤字410600007824号,经营范围为省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本次运输承租人为刘冰,经询问部分乘客表示通过网络查询找到中间人向其购买从上海到菏泽的汽车票,并添加其微信,分三次向中间人转账488元用于购买车票,且不认识承租人刘冰,由中间人用小汽车将乘客从上海接至苏州乘坐该车,后询问驾驶员唐瑞家称从苏州阳澄湖服务区接了一部分从中介出购票的乘客上车,并不是承租人刘冰所委托的乘客。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案。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无锡市新吴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10
2
豫安交罚字﹝2024﹞第0401036号
2024年04月17日16时41分,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卫政、张文依法在安阳市龙安区钢一路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王新军驾驶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登记所有的车牌号码为豫FA0086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从安阳市第一中学搭载54名乘客前往林州,从事道路客运包车经营,该车批准的包车线路是鹤壁市到郑州市,途径浚县、新乡市,但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调查核实,鹤壁市亚龙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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